临沂市羽山路、白马河路交通设施及监控工程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
2018-007118-1501-438s | ||||||||||||||||||||||||
276000 | ||||||||||||||||||||||||
1. 招标条件 | ||||||||||||||||||||||||
临沂市羽山路、白马河路交通设施及监控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内容:临沂市羽山路、白马河路交通设施及监控工程,羽山路(兰州路至南京路段)全长约1771米,白马河路(长春路至长沙路段)全长约2468米,包括交通标线施划、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安装等;总投资额约7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 一标段:临沂市羽山路、白马河路交通监控工程,总投资约380万元;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临沂市羽山路、白马河路。 2.5、工期要求:日历天数30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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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履约经验和能力,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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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凡具备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以下证件于2018年12月3日下午17:00时前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35号窗口办理投标报名及资格初审事宜。只有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4、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本单位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8年度至今)及证明(2018年度至今,需明确到个人,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招标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8年度至今)及证明(2018年度至今,需明确到个人,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招标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标段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并盖章)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2018年度至今,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招标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7、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须完成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http://123.131.131.158:3000)录入,提供企业平台系统录入信息有效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4.8、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留存)。 4.9、投标申请人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报名回执单。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yztb/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加盖公章,未报名成功者视为不合格)。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临沂市羽山路、白马河路交通设施及监控工程一标段投标报名材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3份工程投标报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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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资料齐全经初审合格的单位方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费用:200元/份。 投标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35号窗口。 5.2、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日期:2018年12月10日下午14: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 5.3、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用公司基本帐户向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五楼)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投标截止前30分钟保证金账号截止收取,账户信息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5.4、招标文件答疑日期:2018年12月18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办理以上事宜联系人:临沂三和招标有限公司 王工 联系电话:0539-852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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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1月4日上午09:3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6.2、开标日期:2019年1月4日上午09:3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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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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