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科技之窗音乐厅舞台改造项目(项目编号:大业-YC2018-140)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宜春市科技之窗音乐厅舞台改造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宜春市科技之窗音乐厅舞台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大业-YC2018-140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服务要求 |
1 |
音乐厅舞台改造 |
1 |
项 |
508767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记录信用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
8、提供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现场踏勘:
1:本项目请各供应商先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施工安装环境、材料设备质量要求、设计图纸制作等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投标报价和设计方案中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现场勘察时间:供应商须在2018年12月3日16:00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勘察,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内容予以确认,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现场查勘联系人:沈先生电话:13907058848)。
三、磋商文件发售、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17: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可于此时间前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验后归还)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地点:宜春市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号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磋商保证金:10000元 ,于2018年12月12日17:00点前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成交单位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磋商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供应商应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磋商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18年12月14日上午09: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七、签订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沈伟 电话:13907058848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 18970523832
报名联系人 黄蓉18107958483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电子邮箱:104463082@qq.com
九、公告期限: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止。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十一、本项目磋商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