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吕梁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吕梁市公安局委托,就其所需信息化建设装备工程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采购事项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吕梁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装备工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ZC20180089)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吕梁市公安局集中建设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平台,依托区县公安局天网工程已建视频监控图像资源,通过视频专网将各区县已建视频、卡扣图像资源进行整合在市局统一汇聚、结合我市科技、情报、治安、指挥中心等部门业务需求,以视频、卡口数据为基础,建设实战应用平台,提供视频指挥,视频研判分析、卡口大数据研判、视频侦查涉案库及运维考核等实战应用功能。
硬件需求:吕梁市公安局需新建视频指挥基础应用服务器7台,卡口大数据应用服务器10台,运维管理服务器3台,云计算资源应用服务器9台(含云存储单元一套),视频侦查单兵设备2套,显示系统单元一套,安全隔离平台设备一套,核心交换机一台,各县局需新增3台服务器、一台接入汇聚交换机,一套区县整合接入模块,共计13个县局。
软件需求:视频指挥应用软件、卡口大数据应用软件、视频侦查应用软件和运维管理应用软件各一套。
因本项目涉及范围广、内容复杂,需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陈述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942.8万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项目内容);
(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或国税);
(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如下);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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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承办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六)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上述加盖单位原章的复印件来采购中心。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
时间: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10日(节假日休息)
地点: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416室(吕梁市离石区西属巴街道盛地村吕梁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中区)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上午10:00
2、递交地点: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二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5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二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荀慧强
电话:13353580335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利芳
电话:0358-8487416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