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延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纪检委关于办公设备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纪检委关于办公设备采购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8-361
三、采购人名称: 中共延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蔡贝
电话:1822014650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1-8331531
传真:0911-833153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川县纪检委关于办公设备采购的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办公设备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56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04 08:00:00至2018-12-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原件并提供供应商资格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25 08: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2-25 08: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财政局一楼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331531
2、开户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
3、开户银行: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街分社
4、账 号:2709041401201000024247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