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郑州市惠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2018-12-06 来源: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惠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消防工程 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投资【2012】29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消防工程;

2.2.招标编号:HNYD2018-088;

2.3.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绿源路以北、天山路以西、绿叶路南;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预算约8111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17202.26平方米,主楼地上9层、裙楼2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指挥中心用房、办案用房、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网络安全保卫用房、机要工作用房、刑事技术用房、物证以及收缴物品保管用房、警用装备物资库、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备勤用房、档案用房、平战结合地下汽车库等,配套建设门卫、信访接待用房及室外工程等;

2.5.本次招标内容:郑州市惠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火灾监控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2.6.合同估算价:约460万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8.工期要求: 130 日历天;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4企业及项目经理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类似业绩一份,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

3.5投标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连续6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须显示企业所得税);

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7根据全国检查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查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须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有关事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www.zzsggzy.com)”,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需携带相关资料(详见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到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CA锁办理处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

4.2 交易主体(投标人)在登录交易系统注册单位信息和网上报名时,如遇问题,咨询电话:0371-67188807。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到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2 获取的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4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郑州市建委院内);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生产路4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86266000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层(金水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1-56572850

 

2018年12月6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