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科协影像采集制作及编目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摄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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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科协信息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06日 17: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07日 09:00至2018年12月13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8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8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奎儒、王菲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57150106、010-57150105 | ||
采购单位 | 中国科协信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先生 010-6878844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奎儒、王菲菲 010-57150106、010-57150105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定稿-中国科协影像采集制作及编目项目1206.pdf |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科协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科协影像采集制作及编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科协影像采集制作及编目项目
项目编号:ZRGY-CCGP-1812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奎儒、王菲菲
项目联系电话:010-57150106、010-571501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科协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010-687884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奎儒、王菲菲010-57150106、010-57150105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中国科协影像采集制作及编目项目
数量:一批
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财政拨款,所占比例100%,中国科协影像采集及编目预计约200场/年,控制价7000元/场,本次采购服务周期为一年。
本项目需根据中国科协全年工作任务安排,结合具体实际要求,完成中国科协重要会议活动影像采集及制作工作,并针对会议活动所形成的影像档案进行编目,保存和积累中国科协的珍贵影像资料,为中国科协影像资源建设提供重要的内容资源。(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7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7日09:00至2018年12月13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8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被授权代表参加的内容须包含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授权,法定代表人本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此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