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批准,现就海曙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参与谈判。
一、采购编号:2018NBHSJZ22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概况: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单位 |
一 |
海曙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 |
1项 |
60 |
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一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含影视摄制或广告相关经营范围,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2、参加本项目竞标前两年内,有操作市级以上城市形象片的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3、创意策划的风格、核心亮点、主要内容、创意文案等主要内容,符合中共海曙区委第九次党代会、中共海曙区委九届历次全委会提出的海曙区取得的成绩及下步发展思路;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报名及文件获取方式
1、谈判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 12月1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 guoji.caigou2003.com " href="" rel="nofollow"> 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7578;
3、谈判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谈判文件,未经报名的,其投标无效。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 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3日14:00时。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采购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55881771
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杨老师 电话:0574-87201263 传真:0574-8725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