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太阳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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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 | ||
行政区域 | 朝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08日 21: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08日 09:00至2018年12月10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二楼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1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
预算金额 | ¥26.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商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21-7261179 | ||
采购单位 | 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 | ||
采购单位地址 | 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鹏举135918829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商先生0421-7261179 |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太阳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太阳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XZBCG【2018】G00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商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21-72611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
联系方式:高鹏举135918829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商先生0421-7261179
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5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8日09:00至2018年12月10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5日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5日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太阳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HXZBCG【2018】G0063
1.招标条件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的委托,为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太阳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太阳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2工程地点:朝阳县木营子、孙家湾等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合同估算价26.5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质量要求;
(2)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投标保证金:估算价的2%
2.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
2.9建设规模:详见谈判文件。
2.10采购内容:监控设备共计53套;每套所含配件详见谈判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2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能多于两家,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联合体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同一单位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内具备监控设备销售等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在设计和施工能力;具有与当地电力部门协调办理用电所有流程的能力,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出具的完整验收资料,可以正常使用方可。
3.4拟投标的项目班子要求:项目经理资格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
3.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及加盖防伪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各一份),于2018年12月8日至2018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携带资料及要求:(1)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2)法人诚信证明(亲笔签署并加盖防伪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班子成员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质检员证书、安全员证书、施工员证书)项目班子成员需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工合同或社保凭证;同时要求中标后项目班子成员不得变更,须到施工现场执业且中标单位项目班子证件留存招标人处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未中标单位退回。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其它注意事项
6.1中标单位自行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6.2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不按
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如有转包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营朝阳县朝阳林场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
联系人:高鹏举
电话:13591882958
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朝阳分公司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商先生
电话:0421-7261179
2018年12月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