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 韶关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韶关市公安局大院智能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0-201810-201701-0199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公安局大院智能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7,217.6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编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金额(拦标上限价) |
1 |
韶关市公安局大院智能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
一批 |
详见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507217.66元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关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关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及以上);非广东省公安厅核发的须经广东省公安厅备案为三级资格及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11日 至 2018年12月1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0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2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03号
十、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2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0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先生 | 联系电话:0751-828660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先生 | 联系电话:0751-846238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联系人:黄英超 | 联系电话:0757-82915061 |
传真:029-82309198 | 邮编:710061 |
(三)采购人:韶关市公安局 |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1号 |
联系人:何海涛 | 联系电话:0751-8462398 |
传真:0751-8462398 | 邮编:512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