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专用设备购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
联系方式:0535-692025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535-2109222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专用设备购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0020180200028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万元) |
1 |
自动顶空进样器等设备采购 |
1宗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自动顶空进样器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如所投自动顶空进样器为国产产品无需提供授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1 |
2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 |
1宗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如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为国产产品无需提供授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1.5 |
3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 |
1宗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如所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为国产产品无需提供授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0 |
4 |
建材制品燃烧热值测试装置等设备采购 |
1宗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电子天平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如所投电子天平为国产产品无需提供授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06 |
5 |
水蒸气透过率测试系统等设备采购 |
1宗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系统综合测试平台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如所投系统综合测试平台为国产产品无需提供授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2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2月12日08时30至2018年12月18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
3.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35-2111952。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8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1月04日08时3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烟台市府后路2号东门至4楼大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烟台市府后路2号东门至4楼大厅)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联 系 人:万春煦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
电 话:0535-692025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龙剑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
电 话:0535-2109222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