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
乙方: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2018275的龙岩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龙岩市数字城管城市基础部件普查与建库更新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项 | 国内 | 959000 | 959000 |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合计: | 959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玖仟元整元(¥95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至项目正式验收合格止,实施工期为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投标人需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403号10楼;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普查内容一览表:5.1.1基础数据普查 1)基础地形图数据:从原数据中提取道路、建筑物、水系、植被等要素信息,处理龙岩市数字城管系统所需要的背景地图数据,数量:100平方公里。 2)地理编码数据:龙岩市辖区内地理编码数据普查,符合国家及住建部相关标准,需要涵盖:区域地名、地片与小区地名、街巷地名、门(楼)牌地址、标志物地址、兴趣点等,数量:41平方公里。 3)部件数据:龙岩市辖区内部件数据普查,符合国家及住建部相关标准,包括道路、桥梁、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园、绿地、休闲健身娱乐设施等公共设施,也包括门牌、广告牌匾等部分非公共设施等。数量:41平方公里。 4)网格数据:龙岩市辖区内网格数据划分,符合国家及住建部相关标准,数量:100平方公里。 5)激光全景影像数据库:采集辖区内城市实景影像数据,影像分辨率≥7200万,以360°连续全景数据作为主影像界面,可以自由放大可量测实景影像数据,数量:100平方公里。 6)低空全景影像数据:对城市低空俯瞰角度进行拍摄城市低空全景影像数据,数量:不少于30个。 7)数据处理与建库:龙岩市辖区内地理编码、部件、网格数据、激光全景数据和低空全景数据处理建库,符合国家及住建部相关标准,数量:1套。 8)市容管理专题数据普查与建库,数量:1套 5.1.2文档编制 1)图册编制:单元网格图册,数量:1套。 2)图册编制:部件图集 ,数量:1套。 5.2普查范围 此次数据更新范围在原项目建设范围基础上外扩,东边和北边以山为界、西边以S10高速为界、南边以203省道为界,覆盖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其中网格数据需覆盖全部测区,激光全景影像覆盖全部测区主次干道;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需覆盖以下范围的主要街道和次干道,东至东环路、西到G76高速、南至203省道、北到青云路,面积约41平方公里,城市低空全景影像数据均匀分布采集,具体范围以需求调研后,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5.3建设内容 1)底图数据更新 先行数据为项目建设初期,基于2010年的地形图数据进行整理,虽于2014年进行过局部更新,其现势性已经发生很大变化。部分道路翻新、新增道路、施工区建设完毕等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背景底图的现势性不强,严重影响着案卷的定位需要,需要依据现在情况,对影像城管案卷的道路、沿街房屋进行修测更新。 2)部件数据更新与数据升级 原项目建设时期,执行的标准为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2007)。根据标准要求,城市管理部件分为7大类85小类,分别是: (1)公用设施类主要包括水、电、气、热等各种检查井盖,以及相关公用设施等; (2)道路交通类主要包括停车设施、交通标志设施、公交站亭、立交桥等; (3)市容环境类主要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箱、广告牌匾等; (4)园林绿化类主要包括古树名木、绿地、城市雕塑、街头坐椅等; (5)房屋土地类主要包括宣传栏、人防工事、地下室等; (6)其他设施类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工地、水域附属设施等; 现行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于2013年12月31日颁布,并于2014年8月15日正式实施。 根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要求,城管部件包括5大类121小类(不含4个代码为99的其他部件,根据实际普查结果增加),包括如下: (1)公用设施,主要包括水、电、气、热等各种检查井盖,以及相关公用设施等; (2)交通设施,主要包括停车场、交通标志设施、公交站亭、立交桥等; (3)市容环境设施,主要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箱、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等; (4)园林绿化设施,主要包括古树名木、城市雕塑、街头坐椅等; (5)其他设施,主要包括人防工事、公房地下室、重大危险源、水域附属设施、文物古迹等。 因此,本次项目更新需要按照新国标进行升级建设,同时对现势性不好的进行更新纠正。包括原部件数据在采集时的错误纠正、现势性发生变化的、新增或删除的部件数据都需要进行修正。 3)地理编码数据的更新 地理编码数据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数据变化最快的一类数据,其主要内容的沿街店铺基本上半年时间就发生了很大改变。随着商业的兴起,各类店铺的开张、更改都造成了城市地理编码数据的变更,直接导致我们日常案卷定位时的位置描述是否准确。 4)网格数据更新与数据库升级 原项目建设时期,执行的标准为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2007。根据标准要求,其网格编码规则是:单元网格编码由14位数字组成,依次为:6位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3位街道(镇)代码、3位社区代码和2位单元网格顺序码。 现行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1部分:单元网格》GB/T 30428.1-2013于2013年12月31日颁布,并于2014年8月15日正式实施。 根据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1部分:单元网格》GB/T 30428.1-2013要求,单元网格编码规则为:单元网格编码由14位数字组成,依次为:6位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3位街道(镇)代码、3位社区代码和3位单元网格顺序码。升级后的单元网格数据更加细化了城市案卷的管理单元。 5)激光全景影像数据库的建立 可视化的全景影像数据系统给用户提供了一个身临其境的办公指挥环境。在原龙岩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中仅对部分特使点拍摄了360度单点全景。本次系统更新时,建议增加城市主次干道360度全景影像数据建设,同时提供量测、标注、链接等功能,实现可视化的管理。 6)低空全景影像数据库的建立 在城市主次干道360度激光全景影像数据的基础上,通过使用无人机设备,对城市低空俯瞰角度进行拍摄城市低空全景影像数据,弥补和完善地面主次干道激光全景的缺陷,给城市管理更直观,更便捷的管理。 7)市容管理数据分析 数据分析采用统一的时空信息管理技术,将二维地图、案件、部件各类基础信息在一个时空体系中展示多个维度的关联关系。同时可利用信息采集员的日常巡查职能,对各企业单位的市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日常巡检的方式,检查市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通过数字城管的协同业务平台进行管理,通过监督评价职能实现对市容管理责任单位的评价考核。另外,利用空间地理信息系统,将市容管理的划分纳入专题管理范围,并建立市容管理专题数据库。 8)文档编制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规范,通过事部件确权成果,编制城市管理部件文档。手册要求符合建设部有关标准规范的基本思路,符合龙岩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际情况。 (1)部件图集与手册编制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规范,建立城市管理部件图标库,并编制城市管理部件图集与手册。 部件图标库既能符合建设部有关标准规范的基本思路,又能体现龙岩市的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较好的直观性。 部件手册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较强的可读性,并且便于携带和翻阅。 (2)网格图集与手册编制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规范,对龙岩市城市建成区划分城市管理单元网格和监督网格,并编制单元网格图集和监督网格图集。 单元网格图集和监督网格图集符合建设部有关标准规范的基本思路,又能反映龙岩市的实际情况,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在本期项目交付使用后,要求中标单位将全面、规范的成果和文档资料交付给业主单位,而且要提供明确的交付清单,同时,成果和文档资料必须符合工程的相关要求。 5.4成果交付 本项目提交成果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设计书(含计划)纸质1套 2.数据标准规范文档纸质1套 3.所有野外调查图、调查表及作业日志电子、纸质1套 4.部件图集与手册电子、纸质10套 5.网格图册制作电子、纸质10套 6.部件数据库电子1套 7.网格数据库电子1套 8.地理编码数据库电子1套 9.空间基础数据库电子1套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竣工前,乙方应对数据成果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数据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检验方案(包含检验方案和检验过程记录),质量合格检验报告作为采购单位验收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和数量的最终检验结果。 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员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过程所产生的测试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比较成交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0 | 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 | |
2 | 60 | 项目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验收后满一年。
10、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期完成合格的普查成果数据,向甲方提交普查成果及验收申请。若乙方未能按期提交相应面积的合格普查成果,按照甲方已累计已付款的每天 1‰支付逾期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合同终止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所有已支付工程款,乙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工期顺延,逾期一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已经支付的价款不予退回。 因甲方原因迟延付款,超过3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已支付的价款不得追回(不可抗力或因乙方原因除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违约金。 因甲方原因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和保管费(不可抗力或因乙方原因除外)。 甲方擅自解除合同,已支付的价款不得追回,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乙方工作进度对乙方已投入的工作进行补偿(因乙方原因除外)。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龙岩市(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为了保证龙岩市数字城管系统的顺利运行,以及项目后期的服务得到有利的保障,我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免费提供一年的售务服务。质保期1年内供货商免费服务。 服务内容提供包括数据成果维护、数据使用培训、数据更新等方面的服务内容: (1)数据成果维护 负责提供数据成果维护。 (2)数据使用培训 根据数据使用方法,制作数据使用和处理手册,分别以电子版(及时升级)和印刷版(定期印刷)提供给用户。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学习: 1)课程名称:应用软件的基本知识和操作,培训材料:应用软件操作手册,培训地点:龙岩市,持续时间:1天,培训对象:业务平台开发商、用户技术人员,培训教师:项目经理;2)课程名称:数据库基本知识和应用,培训材料:部件、地理编码、POI数据库教材,培训地点:龙岩市,持续时间:1天,培训对象:相关数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培训教师:项目经理;3)课程名称:普查规范和标准,培训材料:图册、龙岩市相关标准和规范,培训地点:龙岩市,持续时间:1天,培训对象: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培训教师:项目经理;4)课程名称:激光全景影像,培训材料:激光全景影像管理平台的应用,培训地点:龙岩市,持续时间:1天,培训对象: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培训教师:项目经理。 (3)数据更新服务 根据数据使用方法,制作数据更新和处理手册,分别以电子版(及时升级)和印刷版(定期印刷)提供给用户。 (4)应用技术支持 提供及时的应用接口开发服务支持,在明确需求的情况下,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到现场,进行基于我方影像应用的新需求的接口开发。 (5)提供相关文档 提供数据采集更新以及业务调整的实施方法和测试报告等相关文档。 14.2.运行维护管理 a)、自项目终验之日起计算,免费提供技术支持1年。 b)、质保期的维护费用含在总体报价中。 c)、在质保期,中标方负责对所提供的数据进行维护、更新,和影像应用的本地化接口开发。 d)、质保期满后,每年的售后费用协商解决。 e)、中标方负责对所提供的数据进行维护和影像应用的本地化接口开发。 14.3.数据维护更新服务 本项目的成果是为龙岩市城管信息系统提供先进的数据支撑,为龙岩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创新提供数据支撑。 提供项目验收完成后数据1年数据更新服务(测区范围内验收后一年内核心区域新修道路),其中外业更新次数为一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乙方作为甲方的供应商,为了保障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廉洁、诚信的合作精神,反对商业贿赂,坚持诚信原则,在信任、诚实、坦率与正直的基础上构筑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应同意坚决拒绝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鉴于任何商业贿赂,不坚持诚信原则的行为会对甲乙双方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商誉损害并可能给甲方带来各种不利法律后果,若乙方或者乙方员工违反,则甲方有权: 1、立即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要求乙方就其不正当商业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甲方: | 龙岩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 | 乙方: |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岩市交警大队10楼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 |
单位负责人: | 陈佳凯 | 单位负责人: | 吴强华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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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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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039868008 | 联系方法: | 1505907665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001125700052517986 |
签订地点:龙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