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12-05
采购项目编号:PQZ01[2018]38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采购人名称:平泉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平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柳春旭 1503166506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平泉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淑丽 0314-6064788
采购预算金额:675197.47
采购用途 : 汽车北站监控中心监控设备等(详见谈判文件及采购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 :平泉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 2、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壹级资质 4、投标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pq.ggzyjyw.com/)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2-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2-11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3 11:00
开标时间:2018-12-13 11:00
开标地点: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合格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5031665068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