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路灯管理指挥监控系统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9104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 委托,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路灯管理指挥监控系统监理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路灯管理指挥监控系统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8411809104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三、项目预算
76.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盖单位公章;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8.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2-13到 2018-12-1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造价咨询部(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29号银达公寓4号楼5门101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上午9:00 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 时(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售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上述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内容的资料。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邮购须另加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2-24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2-24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6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宁彬 范继辉
2.联系电话:022-2322667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昌道4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晓燕:022-2434014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2667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磋商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