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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LED显示屏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2018-12-13 来源:广西玉林政府门户网站招标公告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第三初级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LED显示屏采购

二、项目编号:YLZC2018-X1-90380-GXGC(GXGCYL2018107)

三、采购项目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LED显示屏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万捌仟零壹拾柒元整(¥48017.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节能、环保、广西区内产品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3至2018年12月17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玉林市建安街东段,旺瑶社区旁)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10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4、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核)。

八、报价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报价人应于2018年12月17日24时00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玉林分行

银行账号: 8000 8228 2200 013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8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开标室(玉林市建安街东段,旺瑶社区旁),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第三初级中学

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东216-20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凡 ,0775-269736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建安街东段,旺瑶社区旁

项目联系人:龚绍敏 联系电话:0775-2698633

3.监督部门: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775-2629595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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