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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人民法院录音、录像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2018-12-17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原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原平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项目名称:原平市人民法院录音、录像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ZC(2018—595)

三、采购内容:

1、录音、录像设备采购明细及规格要求如下: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高清摄像机

2

200万(1920X080)30米红外

带高清晰语间录音

22”高清监示器

1

(1920X080)高清显示

硬盘录像机

1

千兆端口,4路及以上可无线接入

监控专用硬盘(4T)

1

监控专用,可保存录像时间不少于30天

穿线管

60

安装要求用线管或线槽等走线,不能在外面走明线,不能有强电在外面

多用电源插座

3

其它辅材

线卡,胶布,网线,电源线

1套

 

2、报价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等。

四、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交货地点:原平市人民法院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七、报价文件递交及要求

1、报价文件以密封提交形式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5:00前提交至原平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2、报价文件—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采用一次性报最低价,不得更改。报价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3、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3.1、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5、企业相应资质证书;

3.6、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

3.6、报价人对所投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描述;

3.7、报价人针对本项目编写的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

八、联系方式

地址:原平市体育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0341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50—824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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