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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2020年度龙岩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2018-12-18 来源:福建龙岩采购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2018261的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2020年度龙岩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附件《龙岩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系统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设计方案》)。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3 国内 960000 2880000 详见分项报价表 详见分项报价表
合计: 28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捌万元整元(¥28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无;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4.3交付条件:见合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合同设备运维服务类型如下: (1)设备质保到期时间早于2018年10月1日的,该设备运维服务期间提供全程质保期外运维服务。 (2)设备质保到期时间介于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的,分为两个阶段运维:第一阶段,从2018年10月1日起至设备质保到期时间,提供质保期内运维服务;第二阶段,从设备质保到期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提供质保期外运维服务。 (3)设备质保到期时间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该设备运维服务期间提供全程质保期内运维服务。 (4)未移交设备视为质保到期时间晚于2020年12月31日,提供全程质保期内运维服务。 5.2现有智能交通系统设备按照部署的位置分为外场设备和内场设备: (1)外场设备包括:分布在中心城区各个路口、主干道路的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机、电子警察、视频监控、交通诱导屏,含杆件、线路、基础、管道。 (2)内场设备包括:部署在指挥中心机房的服务器、存储、网络传输、安全设备、中心平台软件以及其他设备。 5.3 乙方服务内容: (1)交通信号系统运维服务,配置2名5×8驻场服务工程师,7×24小时现场响应,负责交通信号系统的的故障响应和修复、日常巡检、技术支持、交通流量调查、区域交通流量调查、交通信号定期调控、定期巡查保养、档案建设以及其他零星工作等。 (2)智能交通科技设备运维服务:配置4名5×8驻场服务工程师,7×24小时现场响应,负责智能交通科技设备的故障响应修复、日常巡检、技术支持、定期巡查保养、档案建设等。 (3)指挥中心机房设备运维服务:配置3名7×24值守服务工程师,负责指挥中心机房软硬件设备的故障响应和修复、日常巡检、现场技术支持、软件优化、业务系统维护、巡查保养、档案建设,以及指挥中心机房管理。 (4)其他人员驻点服务:配置1名5×8驻场内勤人员,负责运维档案建设、管理、更新以及其他文职工作。配置1名综合管理人员,根据甲方和项目的要求制定相对应的规章、制度、流程,并负责项目运维团队管理的各项工作。 (5)如遇人员变更,需经甲方同意,且更变人员需同等学历及证书资质。 5.3乙方应针对本项目运维服务内容配套相应的运维管理平台,提供对交通信号系统设备、智能交通科技设备、指挥中心机房设备进行资产管理、集中监测、运维服务、运维考核、统计分析等功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考评小组的组成 考评小组由甲方支队领导、各系统维护监管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各系统使用单位对乙方的工作可提出意见并报考评小组。 6.2 考评周期 (1)考评每月进行一次,每月的第1、2个工作日为自评日,由乙方通过运维管理平台自动生成考评结果报告; (2)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由甲方考评小组必须召开维护小结例会,根据上月的维护工作实际情况,对乙方提交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考评小组只要一个成员在某考评项的考评中确认进行扣分,则该项当月进行扣分; 乙方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需当场提出复核,由考评小组仲裁确定,最终结果经考评小组确认后生效。 6.3 考评得分计算方法 月考评得分=100分-交通信号系统专用考评项扣分-智能交通科技设备专用考评项扣分-指挥中心机房设备维护专用考评项扣分。 季度考评得分=该季度月考评分的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该季度3个月通用考评项扣分合计。 6.4 季度维护服务费计算方法 (1)当季度考评得分高于90分(含),乙方季度维护服务费=该维护期对应的中标价-应扣维护金。 (2)当季度考评得分介于0分-90分之间,乙方季度维护服务费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乙方季度维护服务费=该维护期对应的中标价×[(考评分数+10)/100]-应扣维护金。 (3)当季度考评得分低于70分(不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具体考核内容和考评评分标准,详见合同附件《龙岩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系统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设计方案》。同时,根据平台运行情况,甲乙双方将逐年进行修订,并每年签订一次。 特别说明:第三方原因(含施工损坏、交通事故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故障不在本合同考核范围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8 2019年1月支付  
2 11.5 2019年第一季度考核结束支付  
3 11.5 2019年第二季度考核结束支付  
4 11.5 2019年第三季度考核结束支付  
5 11.5 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结束支付  
6 11.5 2020年第一季度考核结束支付  
7 11.5 2020年第二季度考核结束支付  
8 11.5 2020年第三季度考核结束支付  
9 11.5 2020年第四季度考核结束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缴交中标金额的3%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凭合同和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无息退回。缴交账户为: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30100100100399。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以及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外,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成果交付的,每迟延一周,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0.01%作为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 (甲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龙岩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系统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设计方案》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乙方相关维护费用; 乙方按照《龙岩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系统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设计方案》及甲方的相关要求完成项目实施。。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详见附件《龙岩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系统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设计方案》的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曹溪街道浮蔡村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吴志雄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王晓鑫
联系方法: 18159869968 联系方法: 1814954587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号:   账号: 152710100100003800

签订地点:龙岩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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