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鸡北首岭博物馆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北首岭博物馆消防摩托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北首岭博物馆消防摩托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YZB-ZC-2018-181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北首岭博物馆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群建巷付17号
联系人:东卫华
电话:0917-355965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一号楼7单元1501室
联系人:孔工
电话:1533228026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宝鸡北首岭博物馆消防摩托车采购项目1辆
项目概况: 宝鸡北首岭博物馆购置消防摩托车一辆
项目用途: 宝鸡北首岭博物馆购置消防摩托车一辆
采购预算: 9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询价,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询价时,应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20 08:30:00至2018-12-2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2单元21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询价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26 10:0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2单元2101室
3、开标时间:2018-12-26 10:0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2单元21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32280263
2、开户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兴庆路支行
4、账 号:6100 1730 0120 5252 1358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