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公安局回迁村天网监控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Z1310001810702001、HYZB-2018-330
采购人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开发区公安分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卞雪娟1803366229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伟、王春健1771651252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5万元
采购内容:开发区公安局回迁村天网监控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指定位置
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3、经营范围中包含监控安装及销售;
4、具有上一年度(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具有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保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五证合一的提供银行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人社局出具的社保金缴纳证明原件(投标文件中放加盖公章复印件,开标提供原件);
6、税收证明:近1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企业注册时间少于三个月的除外);
7、参加政府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是新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12月 21日-2018 年 12月 27日9:00-12:00,14:00-17:00(公休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网站自行下载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 11日14:30分
开标时间:2019年1月 11日14:30分
开标、评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张伟、王春健
项目联系方式: 1771651252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