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采购项目(一期)(项目编号: 明泰-YC2018-001)变更公告
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其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采购项目(一期)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已于2018年12月1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做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0元,于开标前一天下午5点前到账,投标人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
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0元,在开标前一天下午5:00前到帐,投标人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 户 名 称: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宜阳分理处 帐 号:1508 2027 0900 0060 071 |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
11.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0元,开标前一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现变更为:
1、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8000元,于开标前一天下午5点前到账,投标人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2、
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8000元,在开标前一天下午5:00前到帐,投标人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 户 名 称: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宜阳分理处 帐 号:1508 2027 0900 0060 071 |
11.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8000元,开标前一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拟投标人知悉!
采购单位: 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电话:18770895119采购单位联系人: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杰
联系电话:0795-3993805 13697054231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66号翰林世家73栋二单元1505室
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