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漯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二期升级改造工程已获批准,采购人为漯河市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漯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二期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二期升级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8-171
2.3采购内容:漯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二期升级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工 期: 30 日历天;
2.5质 保 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投资预算:182001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5. 公告期限 : 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
6. 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及标准: 中标人按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采购服务费。
7. 招标文件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 9 时00分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17时3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3 “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8.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4 日 14 时 30 分。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 2019 年 1 月 4 日14:30分;
9.2开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10. 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整,售后不退。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95-5860609
联系地址:漯河市黄河路999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5-6169999 15539558336
联系地址:郑州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南500米环球升龙大厦26楼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相关附件: 磋商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