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强县司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强县司法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强县司法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CX(2018)19号
三、采购人名称: 宁强县司法局
地址:宁强县羌州南路
联系人:张宏菲
电话:1582986348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宁强县
联系人:吕宗泽
电话:09164223845
传真:0916-4223845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宁强县司法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办公家具预算13.5万元,包含调解桌、调解椅、机场椅、文件柜等;办公自动化设备预算22.5万元,包含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
项目用途: 办公用
采购预算: 36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参加询价供应商在参加询价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经三证合一的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前来参加询价的只提供身份证原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24 14:00:00至2018-12-27 14: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强县财政局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无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27 14:30:00
2、投标地点:宁强县财政局采购中心办公室
3、开标时间:2018-12-27 14:30:00
4、开标地点:宁强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4223845
2、开户名称: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资金
3、开户银行:宁强县农业银行羌州路分理处
4、账 号:26-635801040004768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12-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