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弱电配套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18-TJBC-0953)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弱电配套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弱电配套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XFZB-2018-TJBC-095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 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穆镇综合执法局弱电配套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34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市供应商需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地投标人须具备《进津安全技术防范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2-25 到 2019-01-0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金玺大厦2号楼7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tjgp.czds.tj.gov.cn/gys_login.jsp)。(2)现场发售,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5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1-1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金玺大厦2号楼7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戈佳
2.联系方式:022-8431381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老师:022-2663096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107-108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431381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穆镇综合执法局弱电配套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