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凌源市消防大队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已经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经落实,现就该项目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凌源市消防大队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一标段:凌源市消防大队灭火救援装备
二标段:凌源市消防大队排烟机、充气泵及防爆箱
2、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凌源市消防大队
3、资金来源:财政
4、采购金额:一标段:60万元;二标段:13万元
5、供货期:15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6、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不可兼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要求: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近三年每年需有一项业绩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
2、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8:30时至2018年12月30日16时
3、投标报名地点:朝阳宏策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26日8:30时至2018年12月30日16时
5、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朝阳宏策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华星大厦B座905室)
6、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2000元,二标段:2500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缴纳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 16 日9时 00分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凌源市消防大队
办公地址: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73号
联系人:孙文瀚
联系电话:13470217070
传真:
邮编:1220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朝阳宏策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东
电 话:0421-2816161
邮编:1220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二段77号华星大厦B座905室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