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宾阳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审判业务综合大楼门禁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审判业务综合大楼门禁系统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DZB2018C1-059-BYZ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审判业务综合大楼门禁系统1项(门禁控制器17套、门禁读卡器26台、电控锁 24把、门禁管理系统1 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月4日止(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22室。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磋商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9年1月7日10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7日10时00分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宾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宾阳县临浦街188号 联系人:乐婵;联系电话:0771-8234910;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覃荟茯 联系电话: 0771-5885129(522室) 3.监督部门: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1- 8231525; 十二、采购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dzbgs.com)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