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8-1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公安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看守所手机信号智能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次招标为诸暨市看守所手机信号智能管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预算总金额为400.0万元。
标的 |
采购内容 |
|||
标的一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数字档案馆、提审室设备及智能运维 |
套 |
1 |
|
2 |
手机信号智能管控系统 |
套 |
1 |
|
3 |
EPS应急照明 |
套 |
1 |
|
4 |
指挥通讯 |
套 |
1 |
|
5 |
在押人员电子水牌 |
套 |
1 |
|
6 |
警务公开系统 |
套 |
1 |
|
7 |
伙房信息显示系统 |
套 |
1 |
|
8 |
看守所门卫改建 |
套 |
1 |
|
9 |
老监区智能配套改建 |
套 |
1 |
|
10 |
拘留所新增、改造 |
套 |
1 |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良好声誉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9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9年1月18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10:0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斯伯安,联系电话:13567528372 传真:0575-87119313
联系地址::诸暨市红旗路6号诸暨市公安局。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杨晔 联系电话:0575-87253016、(传真)87221107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6楼北602室。
诸 暨 市 公 安 局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八年十二月 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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