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山西省荣军医院委托,对该院智能药房分药和发药系统设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智能药房分药和发药系统设备。
二、项目编号:GY18ZC-1228。
三、采购预算及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包括:1)整体要求;2)快速发药系统要求;3)智能预配发系统;4)智能分包机系统;5)售后要求等;(具体内容、配置、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采购范围:包括智能药房分药和发药系统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荣军南街11号荣军医院指定交验地点;
5、交验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6、采购预算金额:6600000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8、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代表必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4、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投标人银行开户行许可证;6、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所缴纳的纳税凭证;7、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8、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投标人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含审计单位的资格证件。
注:请提供以上所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清晰复印件2份,原件验后归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
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力中心8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公告期限: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力中心8层);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力中心8层);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十、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荣军医院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荣军南街11号
联系人:王军伟
电 话:13513640529
采购代理机构: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力中心8层
联系人:陈雅莉
电 话:13834655323、0351-235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