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就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087】G50-A58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陆佰柒拾伍万元整(¥6750000元)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本次采购共一分包,投标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列内容。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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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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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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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天内完成并交付。 (二)交付/实施地点:忻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到货后支付20%,留存10%作为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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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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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32米云梯消防车及随车器材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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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3吨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 |
台 |
1 |
注: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公开招标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一)领取时间: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9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公休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3、如为授权委托领取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1)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未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1月25日09时30分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提交,逾期不受理。
(二)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邀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忻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忻州市和平西街消防支队
联系人:周楠
联系电话:18734356430
(二)集采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4层
联系人:张新国 赵星云
电话及传真:0350-3025292
八、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