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8】155-1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江苏省阜宁中学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 江苏省阜宁中学广场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 江苏省阜宁中学广场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概况: 江苏省 阜宁中学广场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中学校园内(阜宁县阜城镇香港路385号),为P6全彩色LED电子显示屏,显示屏尺寸不低于47.185m 2 ,本次采购主要内容包含显示屏屏体、钢结构、发送系统、接收系统、视频矩阵处理器、电控系统及原 大屏拆除 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0.8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 江苏省 阜宁中学广场LED显示屏采购及其安装、集成、调试及衍生服务等。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设计、制造、包装、保险、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布线、破土、地面的破坏及恢复、安装施工(包括显示屏框架、大屏基础、施工费)、检验、质保期维保服务及原有大屏拆除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及其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
4、供货及安装期限: 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
5、交货安装地点:江苏省阜宁中学校园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所有设备质量保修期至少三年。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务报表,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 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
1.5 其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月2日8:30至2019年1月9日17:30。
3、招标文件售价: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3日9: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23日9:0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8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全部设备(货物)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2、 全部 设备(货物) 供货 安装完毕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并平稳运行1年后且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余款10%留作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在设备(货物)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的前提下一次性付清;
4、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十、采购人地址:阜宁县阜城镇香港路38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12568966
邮编:224400 E-Mail:109548613@qq.com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
联系人:孙建建 联系电话:0515-87292858,13914650638
邮编:224400 E-mail: kent9355@163.com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九年一月二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江苏省阜宁中学广场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 标 的 函
致:江苏省阜宁中学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江苏省阜宁中学广场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8】155-1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