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指挥监控系统网络租赁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监控系统网络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长县财采办备案(DL18133)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预算金额:46万元。
品目编码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C0399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套 |
1 |
详见谈判文件 |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套/年。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或相关资质。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三证合一证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近期公司纳税记录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最后一次的公司社保记录;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须在明细内);
6、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上述资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胶状成册加盖单位公章贰套,提供的证件或复印件必须清晰有效
否则将被拒绝。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01月03日至2019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0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6号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时间:2019年01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治市太行南路30号紫金领秀会所3楼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长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裴警官
联系电话:0355-8087656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046000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55-2032122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