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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1-0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市(县)采购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钦州市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消防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C2018-G1-0015

三、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消防车采购,含城市主战车1辆;25吨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32米登高平台车1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654.9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国内注册并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科/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购买。

4.售价:工本费每本200元,售后不退。邮购文件,需将工本费及邮费(每本30元)汇到指定帐号,并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收件人及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缴款凭证等材料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或发送以上材料扫描件到本中心邮箱qzzfcgzx@126.com,并通知项目负责人)。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圆整(¥10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钦州永福东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598620590888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9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我中心一律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9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钦州市消防支队

地址: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联系人及电话: 陈炳良,13977783595

2. 采购代理机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项目联系人:梁中、梁林明

联系电话: 0777-2886016/2886002传真:0777-2886009 邮箱qzzfcgzx@126.com

3. 监督部门: 钦州市财政局 电话: 0777-2895258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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