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宁海县消防中队门面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公告次数:1 |
发布日期:2019-01-03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宁海县消防中队门面改造项目 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海县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单位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质量要求: 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标准: 合格 招标范围: 门面改造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 招标控制价: 551891 元 标段划分: 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其他要求: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单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玲 联系方式:0574-87731619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宁波市环城西路222号7楼会议室 。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海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陈懿倩 电 话:0574-87751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