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高铁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路网建设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2019-01-04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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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三穗县高铁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路网建设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采购(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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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SXYM-2018-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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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序列号:SXYM-2018-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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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联系人:胡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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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联系电话:1577251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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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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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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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主要内容:
(1)三穗高铁新城部分道路桥梁工程包括:部分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供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邛水河为界,东南部分道路和桥梁暂不实施)。 (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包括:消防、通风、供电、照明、安全监控、结构、建筑、通讯等。 (3)站前中心广场工程包括:下沉式广场、大型超市、民族商业、民族文化博物馆、城市规划展览馆、空中走廊、枫叶雕塑以及广场装饰等。 (4)广场地下空间工程包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地下饮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配电房、风机房、仓储等土建工程,附属系统有供电系统、通信及信息系统、通风采暖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燃气系统等,不含地上广场部分建筑工程。 本次项目建设静态投资估算约为127,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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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数量: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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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预算:1,274,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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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高限价:1,274,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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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需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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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本项目合作期十五(15)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1、建设期:自PPP项目协议签订之日起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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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贵州省三穗县高铁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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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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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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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已进行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本次招标活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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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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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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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01-04 09:00:00至2019-01-10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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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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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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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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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01-25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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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01-25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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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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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标保证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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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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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01-04 09:00:00至2019-01-25 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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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对公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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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户银行及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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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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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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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1891012105000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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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PPP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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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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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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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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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三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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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1. 建设履约保函:中标社会资本应于正式签署PPP项目协议后三十(30)日内向政府方递交建设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金,其中建设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小写:¥20,000,000.00),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小写:¥30,000,000.00),政府方应于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并且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交纳运维履约保函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退还建设履约保函。 2. 运维履约保函:项目公司应于本项目进入正式运营后一(1)个月内向政府方提交本项目的运维履约保函,运维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政府方应于项目公司提交移交履约保函,且本项目完成最终移交后的五(5)工作日内退还运维履约保函。 3. 移交履约保函:项目公司应于本项目最后一个经营年开始前向政府方提交移交履约保函,移交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小写:¥8,000,000.00),政府方应于本项目质量保证期满后的五(5)工作日内退还移交履约保函。 4. 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具体以PPP项目协议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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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股东承诺:在项目合作期内,未经政府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包括向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和/或任何股东的关联公司和/或任何第三方)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如属联合体中选的,则经县政府书面同意后联合体内部可进行股权转让),除非转让为法律所要求,由司法机关裁定和执行(如上述行为的起因涉及项目公司过错,则认定为项目公司违约,政府方有权视情形提取建设履约保函或运维履约保函项下的违约金额,直至提前终止本协议),或者报政府方预先批准。 2.经政府方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受让方应满足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承继原股东方在项目公司项下的股权。拟转让方应当事先向另一方和项目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合理叙述拟进行的股权转让细节,包括但不限于拟转让股权的数额、受让方拟支付的对价以及受让方基本信息。另一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若另一方不同意转让,应购买转让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约定以PPP项目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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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采购人名称:三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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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黔东南三穗县迎宾大道政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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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胡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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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577251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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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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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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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凯里市运营管理中心业务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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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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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518557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