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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消防支队2018年咸阳支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9-01-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咸阳市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咸阳支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2018年咸阳支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XAWJ-2018112702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杨蕴华

项目联系电话:029-86191638/862694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咸阳市消防支队

地址:咸阳市人民中路15号

联系方式:赵阳 029-331898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磊、杨蕴华 029-86191638/86269456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3包 23吨水罐消防车(供水消防车)2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其他说明。 1)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016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 1)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需提供原件的资质不接受扫描件,过时不接受任何补充资质。 2)所有原件资料请用档案袋装好,并在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原件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09日 09:00至2019年01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3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01月3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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