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为本溪市城区常态亮化工程(2018年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本溪市城区常态亮化工程(2018年部分)
招标单位: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资估算:237.6万元
资金来源:主城区综合整治贷款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峪明路(小堡交通岗-向阳山交通岗)、滨河南路(小堡铁路口-东芬交通岗)道路两侧沿街的部分住宅楼梯、市政亮化景观等图纸要求全部工程内容。
建设地点:峪明路(小堡交通岗-向阳山交通岗)和滨河南路(小堡铁路口-东芬交通岗)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通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管理库的除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整(RMB:40000.00元)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4878929、024-44878882
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或方式)及售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及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 明山区峪明路336栋
联 系 人: 赵鑫生
电 话:18642409555
代理机构: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名仕华庭院内16栋2单元701
联 系 人:魏丹丹
电 话:024-47162578
备注:招标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