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
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期)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1.2 |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期)
|
1.3 |
招标编号:DLTS[2019]001
|
1.4 |
采购预算:22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
|
|
|
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期) |
220.000000 |
0.000000 |
220.000000 |
|
1.5 |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天公布。
|
1.6 |
招标内容: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见招标文件
|
2.2 |
截至2019年2月1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2.3 |
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加工);
(二)投标人需提供所在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外地投标人需具有辽宁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材料;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包括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加工),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
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
|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明、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
|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时间:自2019年01月17日起至2019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3号日航酒店公寓1717室;
|
|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
|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6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
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4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
|
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期) |
44000.00 |
2019年02月02日 |
|
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2月12日13:00至2019年02月12日13:30;
|
|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六 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2月12日13:30:00;
|
|
(4)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2月12日13:45:00
|
|
(4)评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六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
|
|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
|
|
|
|
6.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
|
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3号日航酒店公寓1717室
|
|
邮编: |
|
|
邮编: |
116011
|
|
联系人: |
熊全军
|
|
联系人: |
高永明
|
|
电话: |
0411-88058450
|
|
电话: |
0411-82302112
|
|
传真: |
|
|
传真: |
0411-82311516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dltszbdl@126.com
|
|
|
|
|
|
|
|
|
|
|
|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2019年01月16日起,至2019年01月23日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