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广播电视集团车载液晶屏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9-01-16 | |||||||||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就宁波广播电视集团车载液晶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公开NBGD2019-01号 | ||||||||
二、项目概况: |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模式) 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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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子包1:650000.00元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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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9年01月31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采购文件提供方式: 1.1、潜在供应商可选择到我单位现场或通过邮件方式购买。 1.2、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2、售价:本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子包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现场购买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号广电大厦1011室 联系人:陈老师。 4、邮件购买报名邮箱: 18871891@qq.com ,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购买标书费用”)。 户名: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82910120111012537 5、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提供纸质资料,邮件购买提供电子文档资料): 5.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投标人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手机号、邮箱; 5.3、所投项目名称及子包号、文件编号; 5.4、以上资料可与标书费付款资料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资料审核后即通过18871891@qq.com邮箱发送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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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02月26日14时30分 | ||||||||
八、投标地点: | 宁波市开明街4号广电大厦二楼会议室 | ||||||||
九、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26日14时30分 | ||||||||
十、开标地点: | 宁波市开明街4号广电大厦二楼会议室 | ||||||||
十一、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二、其他事项: |
1、投标保证金:13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于2019年01月31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电汇、网上转账等形式交至我单位账户(账户信息同上),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注意: 1)本项目公告发布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广播电视集团网站。 2)潜在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www.nbzfcg.cn )上成功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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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联系人:陈安沛 联系电话:0574-56110038 传真:0574-56110049 联系地址:宁波市开明街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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