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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维都林场公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1-23 来源:广西招标网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 广西壮族自治区维都林场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广西壮族自治区维都林场公车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维都林场公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GXZC2019-G1-22044-JGJ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越野车2辆(6档手动等)、越野车6辆(整体采用非承载式车身等)、皮卡车19辆(6速手动变速箱)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价(万元)

1

越野车

2

25万/辆

2

越野车

6

18万/辆

3

皮卡车

19

18万/辆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选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1月2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月2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附楼一楼(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采购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要求: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报价单位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并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材料齐备后方可购买。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帐 号:7719 0142 3310 20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921593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9215930 分,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 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广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维都林场

地址: 来宾市兴宾区祥和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维都林场

联系人: 郑金燕 ;联系电话:0772- 4230647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 覃健钊 ;联系电话: 0771-2819799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 0771-5331810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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