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人民法院看守所刑事审判庭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弘和-FC2019-005)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丰城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备案编号:FCZFCG2019-017),就“丰城市人民法院看守所刑事审判庭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弘和-FC2019-005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采购需求 |
丰城市人民法院看守所刑事审判庭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
1 |
批 |
38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 |
3、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1月29日当日17:00 前(北京时间)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01月25日到2019年01月2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紫云北道国贸广场4号楼对面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需出具授权委托人在此单位近六个月内购买社保的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度企业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告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4-1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2月01日上午11:00整 (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丰城市第二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室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01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缴纳以汇款方式缴纳,否则为无效投标。汇款保证金需注明:“公司简称+招标编号保证金”
注:所有第一次来丰城参加投标的公司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95-7159030。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10、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聪 电话:0795-6598033
联系地址:江西丰城市新城区紫云北道国贸广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解放南路支行
开户名: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36001250211052503207
11、采购单位:丰城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余铜南13979580776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龙光东大道东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fcztbw.gov.cn/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