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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电视节目传输业务-节目无线覆盖项目(2019F006)单一来源审核前意见公示

2019-01-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视节目传输业务-节目无线覆盖项目(2019F006)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电视节目传输业务-节目无线覆盖项目(2019F006)

项目编号: 2019F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涛

项目联系电话:010850564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06626)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租用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两个光缆传输通道,下传中央电视台的正式播出12套标清节目,覆盖30个省(市、区)站点。12套标清信号打包为2路AVS+码流信号,分别有CCTV-1/2/4/10/12/13/14/15和CCTV7/9/11/NEWS的节目信号。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保障信号传输至各地方台和有线前段下传传输通道顺畅,自身拥有覆盖全国骨干网的运营商是必要的条件。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光缆网是国家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与中央电视台、中央台、国际台及各地方电视台、卫星直播中心、地方广电网络相联的直联传输通道。因此,也就拥有了不可替代性。

三、开标时间: 2019年02月28日 10: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1号B-01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中央电视台播送中心“电视节目传输业务-节目无线覆盖项目”项目(2019F006)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中央电视台播送中心申请总控部“电视节目传输业务-节目无线覆盖项目”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月24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00732)和总控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联系人:江涛,联系电话:01085056432)。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况是:租用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两个光缆传输通道,下传中央电视台的正式播出12套标清节目,覆盖30个省(市、区)站点。12套标清信号打包为2路AVS+码流信号,分别有CCTV-1/2/4/10/12/13/14/15和CCTV7/9/11/NEWS的节目信号。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是:为保障信号传输至各地方台和有线前段下传传输通道顺畅,自身拥有覆盖全国骨干网的运营商是必要的条件。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光缆网是国家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与中央电视台、中央台、国际台及各地方电视台、卫星直播中心、地方广电网络相联的直联传输通道。因此,也就拥有了不可替代性。

本项目拟采用的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是: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1号B-01。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
《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中央电视台
采购部门 财务管理中心财产物资处
使用部门 播送中心总控部
项目名称 电视节目传输业务-节目无线覆盖项目
项目金额 人民币800万元
专业人员1论证意见 该项目是为央视租用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光缆骨干网的两个传输通道,下传中央电视台的正式播出12套标清节目,覆盖30个省(市、区)站点,要求信号传输具有安全性、可靠性、高质量和稳定性。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国家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是国内唯一一个同时与中央电视台、中央台、国际台、卫星直播中心、省级广电网络传输中心和地方电视台等互联互通的广播电视业务专用光缆传输网,该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具有极高的安全性,能够完全满足央视的该项目的要求,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只能由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姓名:张林泉 工作单位:第二炮兵设计研究院 职称:高工
专业人员2论证意见 中央电视台租用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光缆骨干网的两个传输通道,由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国家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是国内唯一一个同时与中央电视台、中央台、国际台、卫星直播中心、省级广电网络传输中心和地方电视台等互联互通的广播电视业务专用光缆传输网,全国覆盖传输要求,且中国有线是广电总局安全播出责任单位。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姓名:沈聪 工作单位:中央广播电视发射二台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业人员3论证意见 本项目是租用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光缆骨干网的两个传输通道,用于下传央视播出的12套标清节目,覆盖30个省(市、区)站点。安全性、可靠性、高质量和稳定性是播出安全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国家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是国内唯一的一个同时与中央电视台、中央台、国际台、卫星直播中心、省级广电网络传输中心和地方电视台等互联互通的广播电视业务专用光缆传输网能够满足我台节目流的全国性覆盖传输要求,具有不可替代性。此外,该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业务安全更有保障。中国有线是总局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一,在方案设计、设备选型、保障方案等方面,重点考虑播出安全,严格遵守和按照总局播出细则执行。总局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和十九大安全播出先进单位,为此,该传输服务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姓名:孙有胜 工作单位: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职称:高工
内部会商意见 根据《中央电视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补充规定》的要求,由播送中心总控部、财产物资处、财务管理处组成的会商小组对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商,经过讨论一致认为采购方式申请理由充分详实,同意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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