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目湾微生活”微信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
发布日期:2019-01-28 | |||||||||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5日 公告期限: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2月0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大目湾微生活”微信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G2019014G (二)项目概况:采购内容、采购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内容(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2月0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1)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关于本次投标的 标书费 都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2)发售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联系人:卢巧佩(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58,传真:0574-87158610,邮箱:841156464@qq.com)。 注:(1)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投标人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若供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及QQ邮箱、开票信息(注明是否专票),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采购文件,请给予配合。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9年02月15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汇(转)款时,请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关于本次投标的 保证金 都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 号:3320020410120100102448 财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毛会计 / 0574-87565555-9833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423室) 八、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423室) 十、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同时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将相关证件送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审核。 2)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采购单位: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灵芝 联系电话:0574-65790718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忱忱、张汝芳、赵娜; 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66/9876,传真:0574-87158610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林老师/0574-65753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