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兴业银行长春分行LED显示屏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EITCL-JL-ZCHW-1901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长春分行LED显示屏采购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建设资金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长春分行LED显示屏采购
2.2招标范围:详见货物清单
2.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供货期: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资质及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15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9日13时30分整,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1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交易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大街309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431-82892852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15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15843105066、0431-8161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