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樊粹庭大舞台LED屏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人民政府委托,对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樊粹庭大舞台LED屏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樊粹庭大舞台LED屏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驻开采招[2019]13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樊粹庭大舞台LED屏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注:本采购项目不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LED电子屏幕制作安装、销售及钢结构安装。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资料(以上证件查看原件且留存一套整理成册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驻马店市文明路与滨河路交叉口伟恒泊岸小区3#楼3单元801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到以下指定账户:
代理机构开户名: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汴路支行
帐 号:4621 1010 0100 0239 87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2月27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2月27日09:00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开标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96—2129601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96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