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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谈判公告

2019-01-31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宁武县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宁武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宁武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

二、项目编号:DMZBZC-2019-009

三、项目预算:17976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个包,报价人对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内要求。

 

序号

物品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宁武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

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供货合同后3日历天内将所有货物交付到采购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

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所需的相关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标单位不得将工作分包、转包、外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价单位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银行许可证;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征收凭证(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种征收专用票据并提供社保明细);

4、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报价人信用结果截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02月01日至2019年0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菜园街2号518室);

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2月27日下午16时30分;

2.地点:宁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武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吕警官

联系电话:1364350280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菜园街2号518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553684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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