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对赣州市南康区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智能化管理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的社会资本合作方。现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加赣州市南康区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智能化管理PPP项目资格预审。特将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1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智能化管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 项目编号:ZZHW2018-NK-G003
3. 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4. 项目授权主体: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5. 项目实施机构: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
6. 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对南康区中心城区范围内17条市政道路约3275个停车位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停车位的建设与设备安装、停车系统软件及设备的配置安装以及办公设备与工程。
9. 项目投资规模: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纳入本次PPP项目范围的总投资约1460万元。
10. 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约438万元,全部由中选社会资本方现金出资。中选社会资本方应在南康区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金额与项目资本金金额一致。本项目所需的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余资金(即项目总投资的70%)由项目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本项目的具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项目说明”相关内容。
1.1.2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在正式成交之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在赣州市南康区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区城管局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1.2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在合法存续期间,未被处于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不良状态。
2. 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申请人业绩要求:
(1)2016年1月1日至今,城市道路泊车运营业绩(不包括纯封闭式停车场运营业绩)中单项运营合同中泊车位数不低于500个,且合同累计停车泊位数不低于2400个,其中至少含有与1个区县级(含)以上城市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签订的单项运营业绩。
(2)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道路停车管理系统采购建设业绩。
以上业绩要求满足其中1项即可。
4. 申请人商业信誉要求:
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申请人为 2016 年 1 月 1 日 后成立的,自成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暂停或取消江西省境内投标资格的;
(4)被责令停业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若出现上述情况,由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自主协商,只能出现一个报名单位。协商不成的,则同时取消报名资格。
1.3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9 年 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 (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 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向的申请人,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东路272号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现场报名后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
3. 申请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请申请人按照上述提交材料顺序依次准备各项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现场提交,其中,企业资质证书无需提供原件。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之外的其他材料原件在经核查后退还申请人。逾期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的现场报名。
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00 至 9:30 。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始审查时间: 北京时间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30 。
3.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审查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东路272号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预审资格。
1.5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至少有3家;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1.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1.7 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 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 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项目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将另行通知。
3. 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1.8 联系人
采购人: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南水大道中段18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797-6643382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25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1872239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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