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电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0773-1940GNJLGCQT0257/1
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的项目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电视采购项目比选,采购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比选的方式选定供应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电视采购项目比选
2.2比选购置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2.3比选内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电视采购项目比选。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参选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后审资料见比选文件);
4.2参选人请于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1日(公休日休息),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过期不候,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企业请同时携带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包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比选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另行电话通知);
5.2参选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采购预算:人民币19万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线距九台收费站150米处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431-82516018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韩冬、孟颖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转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