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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智慧考场-虚拟化硬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3-01 来源:徐州医学院

[项目编号:JSZJ-G(2019)021]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医科大学的智慧考场-虚拟化硬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医科大学

2.地址:铜山路209号

3.联系方法:0516-83262279

4. 采购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516-83262279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 邮编:221009

3.联系方法:0516-82025659

4.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茜茜 电话:0516-82025659

三、项目编号:JSZJ-G(2019)021

四、采购项目

1.名称:智慧考场-虚拟化硬件

2.数量:1套。

3.采购需求:超融合计算节点:7个、瘦客户机:325个、显示器:325个。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7万元人民币 。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12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资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本单位“报名联系人”处, 如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
3.报名材料制作封面,并请在封面上注明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JSZJ-G(2019)021、项目名称:智慧考场-虚拟化硬件;
(2)供应商的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注: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如不参加投标,须在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注明原因。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不交报名费视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北京时间9:00。

2.开标时间:2019年3月21日北京时间9:00。

3.开标地点: 徐州市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301室(友情提醒:六中南门正对过)。

十、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3月21日北京时间8: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北京时间9:0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受地点: 徐州市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301室(友情提醒:六中南门正对过)。

4.投标文件接收人:张迪

十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赵茜茜 联系电话:0516-82025659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205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8日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ggxx/gkzbgg/xuzhou/201902/t20190228_396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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