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干扰仪、安检门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QH2019010-S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干扰仪、安检门项目,由前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X[20190221]-00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干扰仪、安检门项目;
2.2项目编号:JLQH2019010-SY;
2.3采购预算资金:31.9万元;
2.4采购品目名称: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内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公平投标承诺书;
3.7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2018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8依法缴纳社保证明(近半年)
3.9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10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购买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04日至2019年03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松原市五环大街与铂金路交汇处2595号)购买招标文件。
由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合格投标人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016年~2018年至少一项业绩;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纳税证明(近半年)。委托人依法缴纳社保证明(近半年现场扫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5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投标报价超过拦标价的为废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松原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前郭县公安局
联系人:孔先生188043831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联系人:张小宇张莹0438-2192709
2019年03月04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