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及机房设备询价采购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决定对委托的项目以询价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HF2019-ZC-013
二、招标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8.5万元。
采购内容:
电视机2台、视频会议摄像头1台、专用线缆1根、工频UPS主机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5、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装订于正本内)。
四、投标人资格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19年03月11日至2019年03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及方式: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秦州区青年北路48号)现场报名获取。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03月18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天水市秦州区新华商住楼3-101(甘肃汇丰招投标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董浩
电话:1891920630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94号
联系人:孙雯靖
电话:17325011387
甘肃汇丰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