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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子龙小学监控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2019-03-19 来源:江西兴国县

丰城市子龙小学监控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弘和-FC2019-011)询价招标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子龙小学的委托,依据其提出的采购计划备案申请(编号:FCZFCG2019-047),对丰城市子龙小学监控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弘和-FC2019-011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价(万元)

1

丰城市子龙小学监控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1批

31.3

(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社保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4、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

3)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税务部门出具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社保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5、拟投标人可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至2019年3月22日下午14:30-17:00至丰城市新城区国贸4号楼对面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未报名投标无效。

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9楼)。

7、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9年3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保证金金额数: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6000元。投标人须在2019年3月25日17:00(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竞标人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收款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4-081101040014027

所有参加投标的各拟投标单位未备案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7159030。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

9、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10、开标时间:2019年3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丰城市第二行政中心九楼开标室

12、采购单位:丰城市子龙小学

联系人:徐亮亮13767578331

地址: 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和合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丰城市新城区国贸四号楼对面

联系人:王聪 电话:0795-6598033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fcgzj.gov.cn/ )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丰城市子龙小学或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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