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2019009
南通大学拟对啬园校区、钟秀校区及启秀校区三个校区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我校三个校区(啬园校区、钟秀校区、启秀校区)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啬园校区内的逸夫楼、计算机楼、10—12号教学楼、20—23号宿舍楼、二食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外,以上区域的水系统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我校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的分布、种类、数量以及建筑面积等信息详见附件3(仅供参考,一切数据以现场勘查为准,投标人应以现场勘查为报价依据)。
二、项目资金预算:人民币30万元
三、项目编号:2019-009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委托投标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授权书。
3.依法缴纳社会资金保障和财务管理规范;参加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使用合同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
5.至少安排2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派驻我校,其中1名担任本项目经理,作为驻点服务负责人,并不得随意更换。
6.企业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行贿犯罪声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取资格后审,不合格者取消评标资格。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备查。后审文件需单独封装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不超过50页。
五、服务质量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中标人应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以及现行最新的消防维保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派驻技术人员对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2.中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维保机构公章。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3.驻点服务及维保时效要求:驻点人员必须驻点日常办公,如遇特殊情况离开学校需向学校保卫处消防科报备。制定周、月、季、年工作计划对学校进行防火检查、巡查以及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全覆盖;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驻点人员立即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应在2小时内排除,特殊故障应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排除。
4.投标人承担在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生的单价在300元(含)以内的低值易耗品(不含灭火器、灭火器箱、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玻璃、防火门、消防水带),单价超过300元的材料费用经招标方审核确认后由招标方支付,应以低于市场价从优向招标方提供原厂配件。
5.中标人在日常检查、测试中发现建筑消防设备设施有故障、缺失、损坏且单价超过300元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及时报告招标方。
六、投标文件说明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技术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技术标文件不超过300页,超过扣分。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所有文件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4.技术标、商务标文件必须分开单独封装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二)技术标文件组成
主要包括公司综合实力介绍以及以下内容:
1.维保业绩8分。提供证明材料,2016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规模维保合同。大中专学校的消防维保合同每一份得1分,最多不超过6分;其他消防维保业绩每一份得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2.企业规范和信誉8分。提供证明材料,企业规范4分,获得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信誉4分,合同单位评价满意度90%及以上的得1分,80%及以上的得0.5分,最多得4分。
3.维保服务方案28分。包括驻点方案、维修质量保证、巡检方案、建立台账等。服务理念3分、项目经理3分、驻点人员配备6分、针对性服务措施等具体方案16分,包括响应、巡检、维修、维护、检测、台账等,质量、价格保证,工作计划、工作量等。
4.项目经理业绩8分。提供证明材料,高校服务经历4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高校服务经历(1年以上)1次得2分;高校服务评价4分,年度满意率优秀90分及以上一次得2分,80-90分一次得1分。
5.服务质量保证承诺8分。对人员驻点保障、服从管理、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实质性承诺,有与考核、服务保证金相挂钩的惩罚性措施承诺,否则不得分。
6.项目经理现场答辩10分。项目经理的素养2分,相关工作经历2分,对项目的理解及安排等6分。
(三)商务标文件
1.商务标为承担本项目的综合费用总报价,包含所有技术服务、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保检测、单件或单次价格在300元及以下的低值材料费用(不含灭火器、灭火器箱、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灯、消火栓玻璃、防火门、消防水带)、抢修过程中的单独设备、零部件故障、外送修理费等费用。
2.只允许有一个综合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当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七、付款方式
先服务后付款,一年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后服务6个月、合同期满,中标人经招标方中期考核、期满考核后1个月内分别给付合同价的50%及余款,需开具正式发票。考核满分100分,达到90分,支付应付款全额,每少1分,扣罚1%应付款。
八、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内容见招标公告附件1;
2.考核方式,消防科每月考核维保单位,考核结果作为平时成绩占50%分别计入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各占5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3.凡是因维保不及时导致学校被消防部门处罚的,按1次扣罚10分;因巡查检查不到位,导致消防隐患未及时发现被领导批评的,按1次扣罚5分。
4.考核结果作为付款、合同续签等依据。
九、投标及截止日期
1.投标人可到招标方索取纸质招标文件,或在学校招标信息网上下载。确认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8日9:00前填写好《投标确认函》(详见本公告附件),并发送至ztb@ntu.edu.cn邮箱,由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满足3家后,方可按期开标。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送达标书时交纳,事后不退。
3.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于 2019年4月11日上午9:00 前送至啬园校区综合楼421室,逾期不再接受。
4.投标保证金5000元,以银行汇票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不接受现金等其他形式 。如果没有中标,则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服务保证金。南通大学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南通大学;税务登记号码:12320000466012919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2919A;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行号:105306000071;账号:32001648636059123123;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联系电话:85012100。
十、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啬园校区综合楼416室。
3.投标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的;
(2)重要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3)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4)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投标价格明显不符合招投标需求的等。
十一、评标
采用综合评标,满分100分。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70分,商务标30分。先进行技术标评审,再进行商务标评审。
1.技术标(满分70分)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备注 |
1 | 维保业绩 | 8 | 提供2016年1月至今,大中专学校的类似规模消防维保合同每一项得1分,最多不超过6分;其他消防维保业绩每一项得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
2 | 企业信誉 | 8 | 近3年内获得省级荣誉1项得2分,市级荣誉1项得1分,最多得4分;合同单位评价满意度90%以上1个得1分,80%以上1个得0.5分,最多得4分。 |
3 | 维保服务方案 | 28 | 服务理念和目标3分、项目经理持建造师证3分,一级3分,二级1分、驻点人员配备6分:至少2名,否则不得分;学历达到大专得1分/人,达到高中得0.5分/人;有中级消防员证书2分/人,高级消防员证书3分/人,针对性服务措施等具体方案16分,包括响应、巡检、维修、维护、检测、台账等,质量、价格保证,有周、月、季、年工作量计划等。 |
4 | 项目经理业绩 | 8 | 高校服务经历4分,高校服务经历(1年以上)1次得2分;高校服务评价4分,年度满意率90分及以上1次2分,80分-90分1次得1分。 |
5 | 服务质量承诺 | 8 | 对服从管理、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实质性承诺,要体现与考核挂钩,接受扣罚等,否则不得分。 |
6 | 项目经理答辩 | 10 | 综合考核项目经理的素质2分、相关工作经历2分、项目的理解3分和服务措施3分。 |
2.商务标(满分30分):
商务标满分30分,最低报价得30分,其余得分=最低报价÷报价×30分。
十二、中标、公示、签订合同
1.根据评分结果,最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类推。
2.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1天。
3.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可按评标结果排序依次替补,但中标价格不得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招标活动。
4.招标人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不能按期与学校签订合同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承担相应后果。
十三、注意事项
1.不向未中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本项目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中标方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需变换需书面申请得到校方同意,否则校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违约后果。
4.本项目中标后合同期一年。一年期满,经考核达到90分可续签合同;考核达不到70分为不及格,不得参加学校本项目下一轮招投标。
5.消防维保合同以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文本为依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可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销投标的;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随意变换项目经理;考核不合格等。
7.投标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填写《南通大学消防维保项目现场勘察确认书》,否则不接受招投标。现场勘察、项目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南通大学保卫处消防科于老师,0513-85012109;
8.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汤老师、娄老师联系,0513--85012891;对采购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于老师联系,0513-85012109